假币犯罪曾对广东经济秩序造成严重干扰,最终两名主要犯罪分子在2012年5月被按照法律规定执行死刑,这属于广东“三打”专项行动里首次针对假币罪犯判处极刑 。
犯罪根源与利益驱动
有的地区在粤东,假币犯罪曾猖獗一时,这是因为巨额利润具备诱惑性。许多涉案人员文化程度处于不高阶段,法律意识淡薄,所以容易被吸引快速牟利的想法。当地一些区域形成了隐匿难找的犯罪网络,这为造假提供了滋生的土壤。
在2007年接近末尾的时候,吴玉玲这个仅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就是典型的例子,她曾经因为假币犯罪行为而被劳动教养,然而却不思考进行改正,再次伙同其他的人去谋划伪造人民币,另外一位主犯方瑞凤也是由于债务方面的纠纷以及利益分配的问题,从而选择了共同犯罪。
犯罪团伙的组织运作
这些犯罪团伙,组织颇为严密,常常凭借亲戚、同乡关系当作纽带。他们从外省招来技术人员,购置专业印刷设备,于偏远农村或者城乡结合部建起地下工厂。生产、储藏、运输环节之分,明确清晰,构成了完整的产业链。
广东省公安厅经侦局副局长钱波曾指出,那时本土造假势力的核心骨干不少是潮汕籍人员。他们把陆丰、惠来、潮阳等地当作据点,去组织生产以及贩运,其活动十分隐蔽,这给侦查工作造成了极大困难。
案件的侦破与收网
2009年4月11日的凌晨时分,在广东省公安厅的直接指挥操控之下,揭阳市的公安机关于惠来县华湖镇无比成功地捣毁了一个存放假币的窝点,在现场查获到了价值8110万元的假币。此次所展开的行动,乃是经过长久的侦查以及周密的部署之后所产生的结果。
借助线索摸排以及技术侦查,警方一步步掌握了那个犯罪团伙的活动规律,还有成员结构。收网行动一下子就抓获了主要犯罪嫌疑人,接着顺着线索追查,查明了从2007年底开始一直到2009年初那会儿,该团伙总共印制了六批假币,总额竟然高达2.86亿元的犯罪事实。
巨额假币的危害与影响
有一个团伙曾经印制了假币,其中存在大量带有“HB90”、“DF39”等字头的钞票,这些假币有一段时间到了市场里面,对广东甚至全国的金融秩序带来了冲击,假币数量的变多不光让民众遭受到了一些经济方面的损失,还实实在在地损害了人民币的信誉以及国家经济的安全。
据相关统计显示,于打击假币犯罪的“09行动”整个过程当中,仅仅只是惠来县这一特定县域,就收缴了假币成品以及半成品,其价值将近4亿元之多。自上世纪90年代末期开始,一直延续到2004年份,在广东地区,大概有50人,因为制造假币以及贩卖假币的违法行为,而被判处死刑,由此能够明显看出,当时这一问题所具备的严重性程度。
法律的审判与严惩
知晓到,揭阳市中等级别的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之后查清楚了,方瑞凤以及吴玉玲一同纠合召集别的人去伪造人民币,总共加起来是2.86亿元那么多,她们两人的这种行为都已经构成了伪造货币的罪行,并且伪造货币的数额属于特别巨大这一情况,情节也是特别严重的那种。于是,该法院依据法律规定判处这两个人死刑,同时还要并处没收她们个人全部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经由法定程序核准了针对两名罪犯的死刑方面的判决,2012年5月18日,该判决被得以执行,此案件成为广东开展的“三打两建”专项行动里具有标志性意义的案件,充分彰显出司法机关针对严重经济犯罪予以严厉打击的坚定决心。
长效治理与持续斗争
惠来县政法委副书记林中的那个人林轶伦讲,打击假币这件事情是那种长期的任务,不是能够靠着领导看重或者仅仅几句口号就给解决掉的。当地政府对待此事的态度是这句“假币不灭,那么斗争就不会停止”这样的,会不断地去巩固打击之后所取得的成果,还要去压缩犯罪所存在的空间。
广东省借助“09行动”,以重拳治理假币犯罪,运用卡源头、打销售、端窝点等诸多手段,有效遏制了粤东地区假币犯罪的势头,公安机关持续健全反假币工作机制,形成强大震慑力,维护了正常金融秩序以及经济环境。
针对假币犯罪这般严重危害社会之行为,除法律予以的严厉惩处以外,你会不会觉着在社会以及个人层面可另外采取哪些法子去从根本上预防并且遏制此类犯罪能够发生呢?欢迎于评论区分享你的看法,要是觉得本文有收获,请点赞予以支持。